已婚女出轨中学生,竟引发一起抛尸案 下歌词由关于妮一生的风景演唱,出自专辑《老王讲奇闻》,下面是《已婚女出轨中学生,竟引发一起抛尸案 下》完整版歌词!
已婚女出轨中学生,竟引发一起抛尸案 下歌词完整版
通过侧面了解,
刘丽目前是广州市一家珠宝公司的高管,
就在不久前有过一次报警,
但是处理方式却很诡异,
因为他在吃饭的时候与人发生纠纷被打了,
但是他却要求警方不处理此案。
一般来说啊,
即使通缉在逃的人,
心理负担是非常大的,
就算是被人打了,
往往也不敢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你看,
连自己正常的权益权利都保护不了。
不过,
这倒给警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接下来,
当地派出所就以刘丽被人打,
有事处理为由,
把他叫了过来。
在派出所里,
刘丽承认了自己就是失踪多年的李丛兰。
在接下来警方的审讯中,
李丛兰交代了当年的案发经过。
李宗兰说,
那时候丈夫在北京打工补贴家用,
自己白天要替丈夫在煤矿上班,
晚上还要照顾家里的杂货铺和台球桌,
家里还有一个3岁多的孩子,
日子过得很辛苦。
而当时17岁的初中生高辉经常来这儿打台球,
有空的时候就会帮助李丛兰照看台球桌,
帮忙带孩子。
李丛兰很感激他,
在这期间,
两个人就发展成为不正当关系。
后来,
丈夫知道了李丛兰的私情之后,
就和高恢发生了冲突。
高辉十分生气,
要求李丛兰离开丈夫和她私奔,
并扬言说如果不同意,
就要对她的儿子下手。
李丛兰迫于无奈,
只得同意了。
他们俩来到了高辉的老家江口镇,
假扮成夫妻住进了案发的旅店。
到了案发前两天,
李宗兰后悔了,
她悄悄地打电话给丈夫,
告诉了自己的具体位置,
让丈夫来接她。
随后,
丈夫李雨三也住进了这家旅店。
李丛兰强调,
她并没有和丈夫商量谋杀高辉,
一切只是事发突然。
案发当晚,
她和死者高辉睡在一个房间,
半夜被声音惊醒。
她看见丈夫李雨三站在他们的房间,
用凶器把高辉击倒了。
高辉当时倒下之后还在动。
丈夫李雨三严令让她去掐脖子。
慌乱中,
他只得照做。
高辉死后,
她和丈夫李雨三准备找个合适的地方埋藏,
没想到被人发现了,
只得抛尸跑掉了。
2013年年底,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李丛兰被起诉到了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法院认定,
李丛兰伙同他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
起从犯,
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并赔偿受害人家属23903元。
但是,
这个判决让受害人高辉的家人很不满,
他们并不认同李丛兰是从犯。
高辉的母亲说,
李丛兰,
你想你一个大妇女,
你男人出去打工,
3个月不在家,
你在家里就想心思人家小男孩子,
这不是不道德吗?
我恨李雨三都没有,
恨李丛兰恨得很。
不止家人这么想,
警方人员也认为李丛兰的供述疑点重重。
李丛兰打电话叫丈夫,
仅仅是去接她吗?
其次,
如果不是李丛兰主动开门,
李雨三是如何进入案发现场的呢?
由于李雨三没有归案,
那么李丛兰的说辞难以核查真假,
案件中还有众多疑点没有解开。
根据现有证据,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李丛兰在作案过程中只是起了辅助作用,
并且李丛兰家人带他主动赔偿了36万元,
取得了谅解。
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李丛兰有期徒刑9年。
但是事情并没有这样结束。
因为据李丛兰供述,
她和丈夫李雨三逃跑后,
辗转于北京、
广州等地,
到了广州以后,
两个人的感情慢慢的出了问题,
就没有在一起了,
再往后来,
干脆就慢慢的断了联系。
身份可以漂白,
但是长相不会改变。
2016年,
警方通过人像比对系统找到了一个叫卢次红的人,
他和李宇三长得非常像,
而且他还有一个女儿,
取名叫思雨,
听这个名字,
就好像是在怀念李雨三。
于是,
警方就对卢次红的这个人的人生轨迹进行了调查,
结果发现卢次的祖籍也是安徽省萧县。
巧合的是,
他户口是2006年8月从萧县龙城镇王典村迁到江西的,
而李丛兰也是从萧县龙城镇王典村迁出的,
只是时间上比卢嗣洪晚了一年。
此外,
警方还发现,
卢嗣洪目前在安徽省合肥市做生意,
事业十分顺利,
而李雨三的儿子曾多次去合肥。
2016年3月1号,
警方将卢次红堵在了办公室。
在证据面前,
卢嗣宏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他说。
我就是李雨三。
李雨三交代说,
他说他当年谋杀高辉,
并没有和妻子李丛兰商量,
入住酒店之后,
通过观察,
他知道了妻子的房间,
并在当晚零点之后在房间外守候,
伺机动手。
随后趁高辉上厕所的时候潜入作案现场。
另外,
关于买假户口的事,
李雨三并没有多说。
他只是说,
对我来说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人家经常问过年了回家了,
我说回家了,
我只能这样去骗骗人家,
其实我不敢回家,
不敢回家。
2016年12月,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法院认定,
李雨三在杀害高辉一案中,
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是主犯系故意杀人,
主观恶性深,
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但由于本案是被害人过错引起,
而李雨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有坦白情节,
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缓期2年。
而受害者家属认为,
死者高辉被害时还不满18岁,
未成年,
在于李丛兰的情感纠葛中是被动的,
不应当被认定是有错。
另外,
他们认为,
除了刑事责任外,
李雨桑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希望二审法庭能够改判。
2017年6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判处李雨三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而受害人家属希望李雨三主张民事赔偿的申请,
也没有被法庭采纳。
这个案件到这儿就告一段落了。
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
觉得不能够接受的是,
被害人是一个未成年人,
和一个以成年女性有情感纠葛,
竟然导致被杀,
因此不应该被判有过错。
针对这个观点啊,
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说对于女方来说,
对于吕丛兰来说,
他确实很难说被害人有过错,
因为他们两个是发生性行为了,
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从这个责任来说,
其实女方责任要更大一点儿,
因为毕竟对方是一个大男孩儿,
是未成年人。
而在这个被告中,
当时还有另一个被告人,
就是这个女子的丈夫,
因为他们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之后,
对这个丈夫多多少少在情感上是有伤害的。
所以从她丈夫量刑的角度上来讲,
法院说这个大男孩儿高辉尽管未成年,
还是有一定过错的。
而在这个案件中,
那个丈夫之所以杀人,
在起因上就是因为他们俩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而且他们俩后来又一起跑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法院就相应的判处相对轻一点的刑罚。
这个案件到这儿就说完了,
怎么说呢,
我的感觉呢,
是。
在整个案件中,
起因还是那个女人。
因为自己的婚外情,
不仅害了丈夫,
而且还害了少年,
最后也害了自己,
尤其是那还是一个大男孩儿,
还是个没成年的孩子。
这怎么就下得了手呢?
自古就有那句老话,
奸出人命赌出贼。
婚外情常常伴随着凶杀,
希望大家还是能够敲响警钟,
守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