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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测绘合同
商品房预售测绘合同
委托方(甲方):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座落于 路 号 号楼的房屋进行商品房预售测绘。
本项目测绘可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次进行。
第二条 测绘内容及承诺服务事项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房屋的预售测绘成果报告,测绘成果报告中含有:
①商品房测绘成果报告书(一份);
②测绘项目说明书(一份);
③建筑面积成果分类汇总表(一份);
④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认定表(一份);
⑤建筑面积计算结果表(一份);
⑥电算尺寸图(一份);
⑦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位置示意图(一份);
⑧房号编排示意图(一份)。
2、在该项目初期,甲方因报建、了解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在预售过程中修改设计方案需进行多次测算的,乙方全程免费修改。
3、第一次测算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弥补设计方案的不足和失误,以达到增值的效果。
4、绘制用于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的房屋平面图。
5、绘制用于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位置平面图、房屋红线图。
6、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如业主对测绘数据不理解的,乙方负责解释。
7、免费为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知识和商品房销售面积阐述技巧的培训。
8、免费为甲方提供该项目所有分摊数据、分摊方法及各种完整的测算数据。
9、在项目计算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上门服务。
10、商场竣工后,乙方免费指导铺位定点放线(权属放线)工作。
11、为甲方办理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备案工作。
第三条 测绘进度安排
1、乙方收到全套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整栋建筑面积的测绘成果报告;
2、乙方收到全套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住宅细分到户,商场、地下室细分到层的测绘成果报告,并提供该项目的增值方案;
3、乙方收到商场、地下室细分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商场、地下室细分到套的测绘成果报告;
4、乙方应于完成测绘成果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和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备案。
5、预售测绘完成后,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办理在建工程抵押面积备案工作。
第四条 测绘依据及测绘精度
1、《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GB/T 17986.2—2000)。
2、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3、国家现行房产测绘有关法律法规。
4、衡量房屋测绘精度主要用两个指标:
(1)边长限差
(2)面积限差
边长中误差根据对房屋实测的各种边长的检查产生的较差计算出来。采用分式:
(1)长较差不超过2.5公分
(2)面积误差和限差用下表衡量
房屋测绘精度要求
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中误差限差
一0.01√S+0.0003S 0.02√S+0.0006S
二0.02√S+0.0001S0.04√S+0.002S
三0.04√S+0.0003S0.08√S+0.006S
注:S为房产面积m2;商品房适用三级精度。
第五条 测绘工程费
1、收费依据:参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由甲乙双方约定。
2、本工程按下列单价收取测绘服务费:测绘费 元/㎡。
3、在建工程抵押面积测费及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缴足测绘服务费领取测绘成果时,乙方将保证金如数退回甲方或冲销测绘费。
2、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交通过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备案的成果后,甲方应根据实测数据结算预售测绘总经费的 %,余下 %待销售测绘成果报告出来后,如面积误差比符合合同要求的精度后7个工作日内结付(甲方图纸变更及施工原因造成的面积误差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盖规划审定章的建施图复印件贰套、房号编排示意图(表)、人防工程审批书的复印件,并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测绘。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3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组织测绘队伍开展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乙方的测绘成果必须可用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开展工作,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支付测绘费。
2、乙方已完成测绘工程,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全部测绘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该房屋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建筑图纸应符合南宁市房产局的相关要求,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乙方据此测绘形成的错误结果及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测绘,由甲方原因造成测绘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后果由甲方负责,所拖延天数不计入测绘工作日内。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测绘成果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测量成果错算、漏算、多算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达到质量要求。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测绘成果质量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做出符合国家规范和法规的解释。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违规测绘,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乙方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对所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测绘成果错误,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法院裁定;若乙方所出的报告不符合房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以致甲方在办理预售证、销售证、房产证时被拒收,乙方应无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测绘、编写报告,交付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都必须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礼品或现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十六条 附则
1、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委托方名称(盖章): 受托方名称(盖章):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