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系冠船篷自戏》,下面是具体赏析解释!
诗句:“柱后惠文非所志”
出处:《系冠船篷自戏》
读音: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
韵脚:去七志
拼音:zhùhòuhuìwénfēisuǒzhì
赏析解释:
【柱后惠文】1.冠名。执法官、御史等所戴。《汉书·张敞传》:“秦时狱法吏冠柱后惠文。”颜师古注引晋灼曰:“《汉注》法冠也,一号柱后惠文,以纚裹铁柱卷。秦制执法服,今御史服之。”汉蔡邕《独断》:“法冠,楚冠也,一曰柱后惠文冠。”按,柱后,法冠;惠文,武冠。后合称一种冠。参见“柱后”。2.执法官和御史的代称。《汉书·张敞传》:“梁国大都,吏民凋敝,且当以柱后惠文弹治之耳。”清钱谦益《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陈必谦授文林郎制》:“人中屈軼,京国为之耸观;柱后惠文,奸回于焉屏跡。”
【非所】1.不按规定时间;不时。《荀子·王霸》:“伤国者,何也?曰:以小人尚民而威,以非所取於民而巧。”王先谦集解引俞樾曰:“非所,犹非时也。”2.不是人能够正常生活的地方。指监狱、边荒之地等。《后汉书·陈蕃传》:“或禁錮闭隔,或死徙非所。”五代王定保《唐摭言·阴注阳受》:“先是翱典合肥郡,有一道人诣翱,自言能使鬼神。翱谓其妖……命繫於非所。”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三:“康熙癸未,状元王式丹以江南科场事牵涉,卒於非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