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为财谋杀女友 将其肢解后焚烧弃尸歌词由关于妮一生的风景演唱,出自专辑《老王讲奇闻》,下面是《魔女为财谋杀女友 将其肢解后焚烧弃尸》完整版歌词!
魔女为财谋杀女友 将其肢解后焚烧弃尸歌词完整版
海南省三亚市一家酒店美容院的发廊女李艳,
竟然被自己的好朋友骗到住处后,
用迷药迷倒后被杀掉,
尸体被抛在一处偏僻的草丛中。
头颅被抛到桥下,
并用汽油烧掉。
接下来就来说说这个案件。
2003年10月15号下午两点半的时候,
就在海南三亚天涯海角风景区附近村庄的一个村民董某,
在景区内西门边一个偏僻的草丛中捡破烂儿的时候,
惊讶地发现里面竟然躺着一具无头裸体女尸。
当时就把他给吓坏了,
赶紧报了警。
三亚市公安局刑警队接到报案之后,
迅速赶赴现场。
经过现场勘验,
死者为女性,
年龄在27岁到33岁之间,
身高一米四八到一米五五。
发现尸体的现场应该不是第一现场,
而是属于被杀之后遗失到这里的第二现场。
尸体的颈部是被锐器切断后完全割断的,
但是在现场并没有发现尸体的头颅。
而就在第二天中午,
当地的派出所突然接到有人报案,
说在三亚市迎宾路一个桥头下面发现了一个被烧焦的人头。
警方马上赶到现场,
果然见到了一个被烧焦的女性的人头。
经过勘验得知,
这个人头颈椎断处和那具无头裸体女尸的颈椎断处相吻合,
可以确定是同一具尸体。
而就在当天,
三亚市公安局又接到一个姓谢的女子报案,
说和他一同租住在当地商品街7巷的李艳失踪了,
这几天一直找不到人。
于是,
警方刑侦技术人员迅速赶到了这个失踪女子李彦的住处,
警察确认了死者就是李彦。
李艳,
女,
32岁,
在三亚市一家酒店的美容院做发廊女。
警方立刻对李彦的社会关系展开了大规模排查。
当天晚上排查的结果表明,
最后一个接触到李彦的人应该是他最好的一个朋友,
叫刘昭琼。
这个刘昭琼原名叫刘小琴,
女,
23岁,
也是重庆人,
他们两个人关系不错。
据警方了解到,
此人嫌疑最大。
据此,
三亚市公安局做出了拘留刘昭琼的决定。
在警方的审讯室里,
刘兆雄交代,
她和死者李艳是老乡,
又是好姐妹,
两人在同一家酒店的美容院里工作,
平时交往得很好,
无话不说。
慢慢的,
他发现李艳有几万块钱和一些存折。
这个案件发生时间是2003年,
几万元钱在当时已经相当不错了。
刘昭琼交代,
他还听李彦说他要回老家,
想开一家发廊。
听到这话,
他竟然慢慢地生出了杀死李艳,
盗走其钱财的念头。
10月14号中午11点多钟,
刘昭琼来到了李彦的楼下,
打电话说邀请李彦一同去七仙岭泡温泉,
他还神神秘秘的说,
还准备介绍一个帅哥男朋友给你。
当时刘招琼还买了两个椰子,
然后悄悄的拿出了准备好的三唑仑这种催眠药片儿,
打开其中的一个椰子,
把药片塞了进去,
在椰子汁里面融化了。
接到刘昭琼的电话后,
李艳果真中计了。
当天中午,
他还打电话给酒店主管请假,
说如果2个小时不回来,
下午就不去上班了。
然后李彦就来到商品街四巷来找刘昭雄。
到了刘兆琼的住处后,
刘昭琼假装热情的伸手递给他一个椰子,
李彦没想太多就接了过来,
可是等他喝下了这个特殊的椰子水之后,
很快药性发作就昏睡了过去。
据刘兆雄交代,
一开始李艳还没有完全昏迷,
只是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
为了制造假象,
刘昭雄干脆和李彦躺在一起,
也说自己有点儿头晕。
过了10几分钟后,
刘兆雄问李艳,
身份证带了吗?
李艳说没在身上。
柳照琼见拿不到身份证,
想了想就起身到了厨房,
拿了一把菜刀,
朝着李彦的脖子一通猛砍,
然后割断了李彦的脖子。
他随后把李彦的尸体拖到卫生间,
然后再冲洗现场,
并刮掉喷溅在墙上的血迹,
随后把沾满血的衣服塞进了塑料袋。
但是搜遍了李彦的全身,
他只从李彦的挎包里搜到了十几元人民币和一部诺基亚手机以及钥匙。
当天下午5点多钟,
刘昭雄到街上买了一只深绿色的旅行箱和一沓黑色塑料袋。
在卫生间里,
刘昭琼把李彦的头砍了下来,
塞进塑料袋中,
而尸体在扒光衣服之后塞进了旅行箱中。
做完这些之后,
又过了一个小时,
他把左岸凶器还有沾满血的衣服分别丢弃于三亚湾、
圣利路以及大东海附近。
到了第二天凌晨,
10月15号凌晨两点,
刘昭雄把装有李艳尸体的旅行箱搬到了楼下,
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到天涯海角景区后门附近。
看四周无人,
就悄悄的把那具无头尸体抛到了路边的草丛中。
几个小时后,
刘昭雄又带着李彦的钥匙和一把螺丝刀,
悄悄的溜进了李彦的住处。
一通翻箱倒柜之后,
她拿走了李彦的两本存折,
便把李彦的男朋友放在这儿的一个密码箱撬开,
从里面拿走了金项链、
金戒指一批财物。
这时候,
刘昭琼考虑到李彦突然失踪肯定会引起怀疑,
该怎么和他身边人交代呢?
于是,
他就干脆制造了一个李艳出远门的假象。
刘昭雄就把李彦住处的沐浴露、
维生素C以及手机充电器等这种东西全都拿走了。
然后又用李艳的手机冒充李彦的身份,
给她男朋友发短信,
一会儿说李彦的手摔伤了,
一会儿又说自己生病了,
最后干脆有人说,
有人给了我8万块钱,
让我去香港了,
你以后别来找我了。
李彦的男朋友接到短信之后,
觉得事情太奇怪了,
于是也报了警。
15号上午8点,
刘昭琼带着李彦的头颅以及存折住进了三亚的一个旅店309房间,
当时把李彦的头颅藏在房间内,
并把李彦的部分物品邮寄给昆明的一个表姐处。
随后,
他买回来了一个塑料桶,
把李彦的头颅装在里面,
并把房门换了锁。
第二天凌晨2点,
刘昭琼被三亚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传唤询问。
等到问完话之后,
他回来马上买了一瓶汽油,
回到宿舍,
把李彦的存折一把火烧掉,
之后再拿汽油又赶到了三亚旅店。
这次他把李彦的头颅拿到了三亚市迎宾桥,
在桥下放了一把火,
把李彦的头颅给焚毁了。
当天晚上,
刘昭琼再次被公安机关传唤,
那个时候,
他不得不如实招供了他劫财杀人的犯罪事实。
这个案件真的太残忍了,
刘昭琼为了截取财物,
竟然把闺蜜麻醉昏迷之后杀人分尸,
手段凶狠残忍,
后果极为严重,
刘超琼必将为他的滔天罪恶付出代价。
2005年1月27号,
经省高院核准,
以抢劫罪判处刘昭琼死刑,
宣判后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