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费征君旧居》,下面是具体赏析解释!
诗句:“遗篇补乐府”
出处:《费征君旧居》
读音:
赏析解释:
【乐府】1.古代主管音乐的官署。起于汉代。汉惠帝时已有乐府令。武帝时定郊祀礼,始立乐府,掌管宫廷、巡行、祭祀所用的音乐,兼采民歌配以乐曲,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乐府之名始此。参阅《汉书·礼乐志》。2.诗体名。初指乐府官署所采制的诗歌,后将魏晋至唐可以入乐的诗歌,以及仿乐府古题的作品统称乐府。宋郭茂倩蒐辑汉魏以迄唐、五代合乐或不合乐以及摹拟之作的乐府歌辞,总成一书,题作《乐府诗集》。宋以后的词、散曲、剧曲、因配乐,有时也称乐府。